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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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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及管理细则
实验教学中心规章制度 2017-03-29

一. 开放对象

本实验室面向全体本院本科生、全校研究生以及相关专业教师开放,支持本科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设计竞赛涉及到的各学科领域研究及本科生创新项目和大型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的展开。以科研研究活动推动实验教学和实验室教学的开展,以探究性思想指导学生,鼓励学生创新思维,展开设计型、创新性研究。

二. 开放内容

1. 本科生

1)本科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涉及到建筑物理研究。提供研究设备和实验场地。

2)本科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涉及到建筑物理研究。提供研究设备和实验场地。

2. 研究生

研究生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涉及到的建筑物理研究。提供研究设备和实验场地。

3. 其他科研活动

支持教师、学生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设计研究,支持教师及研究生进行大型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研究。

三. 具体安排

1. 以下实验课程及项目,日常上班时间凭学生证和指导教师签字,学生可随时进入。

1)本科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校级科研培训及国创实验项目;

2)研究生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校级科研培训及国创实验项目;

3)其他研究项目。

2. 开放学期:

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周次:1-19周;

2)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周次:1-20周。

3. 开放时间:

上午8: 00-11:45;下午14: 30-17: 45。

四. 注意事项

1)设备使用前,必须由设备管理者讲解仪器操作程序、注意事项,完成签名登记使用时间。

2)实验教学时间外,集中实验可电话预约,本科生、研究生周末及其假日使用者需与实验室电话提前预约,以保证正常管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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