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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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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实验教学中心规章制度 2017-03-29

实验室是教学实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为保证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和维护实验室人身和财产安全,搞好实验室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我校实验室工作实行校、院(系、处)两级管理,以院(系、处)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安全卫生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院(系、处)必须确定一名主管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的负责人,对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经常的指导和监督。各实验室(中心)的副主任是本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责任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安全法规和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经常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将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各实验室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张贴在室内醒目位置。

4.实验人员及师生,应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放在规定的位置,并有明显标志,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使用电器设备要严格操作规程,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检查实验器材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关好门窗。

5.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值班、住守制度,白天、晚上及节假日均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责任心,不得擅离职守。要重点防护贵重仪器及危险物品。节假日前需全面进行安全检查,粘贴好贵重仪器、物品的有关封条。

6.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要专管专用,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遵守有关使用、储存规则。

7.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或拖延。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及国家财产,保护好事故现场。

8.实验仪器设备布局应合理、整齐。实验消耗材料应分类分柜有序存放,实验用的建筑材料要定点定库堆放。实验后的废试件必须运往指定地点处理,不准乱扔乱放。实验后的化学药品应按规定处理,不准乱倒,污染环境。

9.实验室不得随意接待非实验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准抽烟,不准干与实验无关的事。设备、台、柜、桌椅、门窗等应经常保持清洁,室内应保持通风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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