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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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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建筑物理实验室规章制度 2017-03-29

1.我校实验室工作实行校、院(系、处)两级管理,以院(系、处)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安全卫生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院(系、处)必须确定一名主管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的负责人,对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经常的指导和监督。各实验室(中心)的副主任是本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责任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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