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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带锯机安全操作规范
建筑模型实验室规章制度 2015-08-27

1. 启动机床前,应关上防护门罩,并拿掉机床上的所有工具或其它物品。
  2. 操作时,不应穿宽大的衣服或配戴领带、围巾、首饰等,以免发生事故。长发者必须佩戴安全帽或将头发盘起。不准佩戴易干扰视线和操作的佩戴项链、手镯等首饰进行操作。
  3. 锯割时进料速度不可太快,应根据加工部件的材质软硬、厚度及含水率等特性作适当控制。
  4. 在锯条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转动升降手轮及转动上锯轮调偏手把。
  5. 机床严禁带病作业。当机床出现怪声、震动、冒烟等个币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故障原因未查明、故障未排除,不可开机作业。
  6. 当带锯条张紧改变后,为确保无误锯条要重新调整位置,此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技术人员进行调整,未调整好以前,不得使用。
  7. 调整机床、更换锯条及皮带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电源,以防机床意外旋转发生事故。所有紧固件必须牢固可靠。
  8. 主轴及电机轴承每工作一年清洗一次,并加足高速润滑油脂,其它相对运动的部位应经常加注润滑油,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
  9. 长期存放,机床加工表面应涂油防锈,搬运时不得发生碰撞,工作台上严禁放重物,以防工作台发生变形,存放时,严禁与腐蚀性气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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